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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情况紧急证明

诉前财产保全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情况紧急。

以下情况能作为证明:其一,若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比如近期出现大额异常资金转出记录,像把公司账户的资金大量转到境外账户或不知名账户,却无法给出合理的商业解释。

还有正在变卖、隐匿重要资产的行为,像企业低价转让核心设备、房产等。

其二,即将实施损害行为,在知识产权纠纷里,侵权方已宣称即将大规模生产侵权产品并投入市场,像盗版书籍印刷机器已调试好准备开机印刷。

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扬言要携款潜逃,并且已经开始变卖个人重要财产准备出国等。

这些证据可以是银行流水、交易合同、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但要特别注意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确保其能在诉前财产保全中发挥有效作用。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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