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要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诊断证明等,以此确定医疗费。
(二)明确误工情况:统计好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准备能证明收入状况的材料,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来计算误工费。
(三)确定护理相关信息:了解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作为计算护理费的依据。
(四)保存交通票据:收集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交通费用票据,确定交通费。
(五)参照标准计算: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
(六)遵循医嘱:根据医疗机构对受害人伤残情况给出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