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有严格的法定流程,主要包含受案、审查、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三个关键环节,各环节均需依照规定操作以保障程序合法。
1.受案阶段。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情形,应当立即予以接受,仔细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审查阶段。公安机关会对受案材料进行严谨审查,重点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核实案件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3.决定阶段。若审查后确认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本机关管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若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存在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经相同审批程序后不予立案,并在三日内向控告人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