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经70的股东同意算挪用资金罪吗

经70的股东同意算挪用资金罪吗

挪用资金罪的判定不能仅依据股东同意比例。

此罪指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需满足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个月但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等情形。

关键在于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使用规定,有无挪用归个人或借给他人的不当行为,而非单纯看股东同意比例。

若资金使用方式违反公司章程、财务规定或法律法规对资金管理的要求,即便得到多数股东同意,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这强调了在判定挪用资金罪时,不能仅关注股东意见,而要着重审查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合法合规。

最新修订:2024-10-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