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主体证据时,可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调取行为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二)对于主观方面证据,要注重收集行为人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供述,留意其拒绝退还或交出财物的书面或口头表示,同时调查转移、变卖、隐匿财物的行为痕迹,如交易记录、监控视频等。
(三)获取客体证据可查找被侵占财物的所有权凭证、保管合同、交付财物的书证等,确定财物归属。
(四)客观方面证据收集:一是通过交付凭证、证人证言、勘验记录证明代为保管或持有财物事实;二是收集财物被行为人实际控制的物证、转移变卖的交易记录证明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三是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财物价值评估意见证明数额较大;四是保留权利人催讨的书证、证人证言以及行为人明确拒绝的证据证明拒不退还或交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结论:
侵占罪构成的证据标准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形成完整证据链,各方面证据需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解析:
侵占罪的证据需从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来考量。主体证据要证明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证据要证明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像行为人供述、拒绝退还表示等;客体证据要证明财物归他人所有,如所有权凭证等;客观方面证据较为复杂,要证明代为保管或持有财物的事实、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数额较大以及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情况。这些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相互印证以排除合理怀疑,才能认定侵占罪成立。如果在涉及侵占罪相关事务中,对证据收集和认定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侵占罪构成的证据标准关键在于围绕犯罪构成要件构建完整证据链,各方面证据都不可或缺且需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收集主体证据时,要确保获取能准确证明行为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对于主观方面证据,注重收集行为人供述、拒绝退还或交出的相关表示以及转移变卖隐匿财物的行为痕迹等,以证明其非法占有目的。
-收集客体证据,应着重获取能证明被侵占财物归他人所有的所有权凭证、保管合同、交付财物的书证等。
-客观方面证据收集要全面,包括证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或持有遗忘物埋藏物事实的交付凭证、证人证言、勘验记录等;证明非法占为己有行为的物证、交易记录等;证明数额较大的财物价值评估意见;证明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权利人催讨书证、证人证言及行为人明确拒绝的证据等。
1.侵占罪要构成,证据得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形成完整链条。
2.主体证据方面,得有能证明行为人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主观方面证据,要能证明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像行为人自己的供述、拒绝退还或交出财物的书面或口头表示,还有转移、变卖、隐匿财物留下的行为痕迹等都可以。
4.客体证据,得证明被侵占的财物是别人的。比如所有权凭证、保管合同、交付财物的书证等。
5.客观方面证据:一是要证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或者持有遗忘物、埋藏物的事实,交付凭证、遗忘物发现场景的证人证言、埋藏物勘验记录等都能作为证据;二是证明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财物被行为人实际控制的物证、转移变卖的交易记录等都算;三是证明数额较大,要有财物价值评估意见;四是证明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权利人催讨的书证或证人证言、行为人明确拒绝的证据等都可以。
6.所有这些证据要相互印证,排除合理怀疑才行。
法律分析:
(1)主体证据:证明行为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是认定侵占罪的基础,只有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正常的行为人,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证据:非法占有目的是侵占罪的关键要素。行为人供述、拒绝退还或交出的表示以及转移变卖隐匿财物的痕迹,都能体现其主观故意。
(3)客体证据:明确被侵占财物归他人所有,所有权凭证、保管合同等可证实财物的归属,这是构成侵占罪的重要前提。
(4)客观方面证据:需证明代为保管、持有遗忘物埋藏物的事实,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以及拒不退还或交出的情况。交付凭证、交易记录、财物价值评估意见等都是重要证据。这些证据需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排除合理怀疑。
提醒:收集侵占罪证据时需确保合法合规,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证据收集难度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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