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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招摇撞骗骗色

招摇撞骗罪最核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冒充的目的不是为了炫耀身份博得眼球,而是为了利用这种假冒的身份拥有的权力去行骗。

比如冒充某拥有审批权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以帮助通过审批为名行骗的。

2、骗取的利益是指法律调整范围内的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财产。

恋爱等感情方面的欺骗行为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

比如骗上床,只要女方是自愿的,就不受法律追究。

如果以恋爱为名骗财兼骗色,法律也只追求骗财的部分。

3、如果是骗财的,且数额巨大,那就按诈骗罪这一较重罪名定罪处罚了。

另:

之所以有招摇撞骗罪这一罪名,是因为该罪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了人们对国家机关的信任。

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

被害人因为信任犯罪分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不加设防,最后蒙受损失,所以法律必须对这种行为专门加以惩处,以区别于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其他形式的犯罪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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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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