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要公开每个犯罪人的个人信息,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犯罪分子服刑完毕后就应当享有普通人所应得的权利,假如过度曝光其个人信息,既不利于其融入社会,又可能侵犯其名誉权,又或者再度激起他的犯罪欲。所以我们要给他们能改过的余地和改过后仍能生存的空间。
但这个观点并不适应于每种类型的犯罪分子,像有些类型的犯罪分子就绝对不能不加以警惕。
并不是所有人的信息都是会公开的,对于普通公民的信息,任何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公开,否则会工程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受害主体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但是若是公民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范,那么审理案件之后,会将其信息进行公开。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