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于2007年6月18日进入乙方单位,在保卫科(其实就是门卫)工作,能要求赔偿金吗?能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期间的两倍薪水差额吗?其他的例如年休假加班费.住房公积金(2007年至2011年无过加班费及住房公积金)能够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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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于2007年6月18日进入乙方单位,在保卫科(其实就是门卫)工作,能要求赔偿金吗?能要求支付劳动合同期间的两倍薪水差额吗?其他的例如年休假加班费.住房公积金(2007年至2011年无过加班费及住房公积金)能够要求赔偿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限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准则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薪水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薪水,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允予以两倍支付薪水。日薪水基数的计量方法为:月薪水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以一个商定月薪为1500元的工人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公司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薪水。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薪水基数。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准许,能够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职位,用人单位能够不支付加班薪水。二、关于值班费的限定:对于值班费的计量,法律并无限定,通常根据公司规章规则来确定。

2019-01-04 21:0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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