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以下案例吧。网友询问:我是一名歌舞团的工作人员,今年在一家美容院进行了一个美容手术,术后发现面部留有手术疤痕且周边组织不断成长,招致面部变形痛苦百般。事后,我才发现该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根本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美容院也无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诉讼可否隶属医疗意外纷争?律师回复:你们的纷争不隶属医疗意外纷争。我国《医疗意外处置条例》第二条限定:“本条例所称医疗意外,是指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意外。”第六十条限定:“本条例所称医疗组织,是指依照《医疗组织管理条例》的限定获到《医疗组织执业许可证》的组织。”所以你不能以医疗意外纷争为因诉讼。但《医疗组织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同时限定:“违法行医,导致患者人身损害,不隶属医疗意外,冒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如果你是想要求经济赔偿的话,能够人身损害赔偿为因诉讼至人民法院。
2018-11-06 21:45: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