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条 专利代理组织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组织或者有限职责制专利代理组织。 合伙制专利代理组织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有给钱发起,有限职责制专利代理组织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有给钱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组织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组织的债务承受无限连带职责;有限职责制专利代理组织以该组织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受职责。 第五条 专利代理组织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组织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组织时的年纪不超出65岁;
(五)品行良好。因此,开专利代理公司不公需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还需要有两年的执业经历。
2018-10-28 20:17:0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