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9%,人员和设备生产原产品销售,至今A与B未清算、遣散AA公司,请问B的做法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山西 - 忻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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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务团

地区:山西 - 忻州

这个可能不构成职务侵占。B有权单独成立AB公司。但是,AB公司必须要符合法定要求,比如要有必要的经营场所等。如果AB公司要继续使用原AA公司场地、人员和设备生产原产品销售,这隶属AB公司和AA公司之间的事情,需征得AA公司的认可,尤其是在公司财务上必须有所反映。你是AA公司的股东之一,你完全能够基于股东的身份提起相关的诉讼。如果B基于个人的优越地位导致AA公司的损失,你能够对B个人提诉讼讼。建议把你们的详细情况发到我邮箱,以便给你更准确的答复。

2018-10-03 18: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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