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询问下我父亲在一家个人的木工加厂子工作,不小心把眼睛碰伤了,在医院做体检说眼眶周围骨折挺严重,眼球变形,这个要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的话怎样计量赔偿金额?

山西 - 忻州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钦州诉讼咨询

地区:山西 - 忻州

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使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受赔偿职责;雇员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使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雇主承受连带赔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
所以如果不是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则您老公不需要承受职责。

2018-09-20 16:02: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忻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