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共三个股东;两个跑了,不能正常经营,法人只有变卖公司所有资产发工人薪水和外债。然后法人也无注销营业执照就走了。请问到肯定时间会自动吊消吗?法人有什么职责承受吗?

上海 - 金山区 涨工资政策
1位律师回复

互联网纠纷调解法务

地区:上海 - 金山区

您好,作为员工薪水这方面比较尴尬,法律有强制性的限定,公司在破产之前,或者是破产经过当中,都要优先去支付员工的薪水。另外有关股东职责,都是以给钱义务或者是认缴给钱的额度范围内承受有限职责,股东其他就无什么职责。

2018-09-06 08:53:2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金山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