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借款人在借钱时就打定主意不会到期偿还,这就成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行为。从案例中对方以假公司名义骗取保证金并无法联系的事实可以初步认定诈骗行为的成立;
2、3万元至10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案发后査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2018-05-21 10:5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