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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铁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隶属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受的是缔约过失职责,而承受缔约过失职责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认同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隶属预约,一方不履行承受的是违约职责,另一方能够主张违约赔偿。这在肯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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