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

湖南 - 长沙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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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智囊团

地区:湖南 - 长沙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律师提示:


以上是对“监视居住是不是属于强制措施?”的问题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律图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


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


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给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


相关补充2: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2023-01-30 15:3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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