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综上所述,先向书面协议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其次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私下解决,解决不了就上诉,因为打官司会消耗太多的人力物力。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