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哪些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辽宁 - 抚顺 医疗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抚顺诉讼咨询

地区:辽宁 - 抚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2021-07-30 13:40:2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抚顺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徐州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