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公证应该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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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泰安

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公证地点是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2、注意带全下列材料:
(1)借款人出资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借款人或者出质人为中国内地法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2021-07-23 17:4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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