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是房产互换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什么

广东 - 梅州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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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1.房产权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
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
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1-07-20 10:2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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