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起诉离婚, 房子写另一方的名字有影响吗?

四川 - 巴中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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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四川 - 巴中

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属于不动产,需要共同处理
动产可以单方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1-05-30 07:0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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