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制定一些关于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定,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吗?我们单位现在要修改公司的章程,这件事情是管每个员工的福利,应不应当让大家都知道。

福建 - 福州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征地法律顾问

地区:福建 - 福州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021-04-07 21:46:2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福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