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胁迫、强奸、其他手段,处三年以下,是否构成犯罪

福建 - 泉州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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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法务团

地区:福建 - 泉州

【法律意见】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奸淫幼童的不满14岁的,从重处罚。
奸淫,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情节不是恶劣,也要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1-03-26 18:5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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