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会怎么样的,我姑姑老家的一套房子本来就被姑丈出售过了但是他们觉得价钱低了重新放出去售卖了也有人看上了,但是被发现了已经出卖对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广东 - 河源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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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河源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订立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1-03-26 05:2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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