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呢?房子都已经卖给他了,现在他居然又发挥了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四川 - 广安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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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广安

一、符合房屋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即签订预售合同转让房屋,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认定为商品房现售,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二、预约合同的效力和履行当事人以出卖人在签订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预约协议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为由,要求确认预约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但预约协议被认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除外。预约协议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守约方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一般不予支持。

2021-03-25 18:2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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