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前阵子购买机动车的时候,同时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和商业险,结果在道路上正常行驶途中,遇到一名行人横穿马路,来不及躲避和刹车将其撞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在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浙江 - 衢州 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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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法务

地区:浙江 - 衢州

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内且在保险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故要确定保险公司承担多少责任首先要确定投保人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也即先确定死者损失。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另,车险一般包含两大块:1.交强险,2.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

2021-03-25 16:4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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