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湖南 - 郴州 抵押担保
1位律师回复

互联网纠纷法律服务

地区:湖南 - 郴州

1. 抵押贷款:即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者从事民间的借贷活动。

2.
抵押承租和承包。即承租方或承包经营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承租企业或担保承包企业的经营者,如果没有完成租赁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经营目标。出租方或发包方有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优先受偿。

3.
担保其他债务的履行。在其他涉及金钱给付或者可以以金钱估价的债务中,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设置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土地抵押贷款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先进行地价评估,同时切记抵押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以上内容都可以依法查询得知。


2021-03-25 04:47:3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郴州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