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怎么样的呢?自己给了定金给开发商,他们没有预售许可证,无法去签订买卖合同的,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返定金的吗?

湖南 - 长沙 房屋买卖
1位律师回复

房产法律守护者

地区:湖南 - 长沙

2001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的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1-03-03 00:36:45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沙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