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了一个人连载我亲自写的小说,但是他没有跟我买这个小说的版权,他这样的行为是属于侵犯了我的著作权,我告他的话可以要到多少补偿呢?

陕西 - 宝鸡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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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法务团

地区:陕西 - 宝鸡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三、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四、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021-02-19 19:4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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