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当得利解释怎么理解

辽宁 - 阜新 合同订立
1位律师回复

智慧法律助手

地区:辽宁 - 阜新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当得利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利益。如果得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利益已经不存在的,无需返还。如果得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属于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如果得利人将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2021-02-08 11:46:4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阜新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北京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