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都是农村的,就比较穷,没什么钱,现在结婚了基本生活都成问题,在外面借了很多要离婚的,原来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应该由谁来偿还?

重庆 - 江北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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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选法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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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以共同财产清偿,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2020-12-22 23:1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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