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了,而且已经领了养老保险金了,但是他们单位说缺人,让我父亲再工作一阵子,我父亲也答应了。可是因为提成的事情和他们单位起了争执,那这种情况该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还是劳动关系处理呢?

河北 - 石家庄 养老保险
1位律师回复

长治维权顾问

地区:河北 - 石家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在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在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时,应该是劳动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020-12-04 08:31:5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石家庄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