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了我,但实际未发生支付购房款的行为,父母需要针对这笔“卖房款”写赠与证明吗?父母有权力要回来吗

四川 - 攀枝花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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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 - 攀枝花

父母给成年的子女买房,属于赠与,双方之间形成的属于。在买房的民事法律行为尚未实施的情形下,或房款尚未转移至子女名下的情形下,父母享有任意撤销权。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父母作为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子女作为受赠人有权要求其履行。子女作为受赠人,若其有合同法192条规定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对赠与人法定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父母作为受赠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2020-11-05 09:2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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