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但是现在这家公司欠了债,那么在公司是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的,一人公司并且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我作为股东还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河北 - 承德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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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法务团

地区:河北 - 承德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2020-10-31 12:0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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