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开端
高志博律师拥有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其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2013年,他开启了律师执业生涯,加入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自此踏上了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的征程。凭借对法学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对法律事业的热忱,他迅速投入到各类案件的办理中,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多领域执业发展
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高志博律师逐渐形成了以刑事辩护为主,兼顾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业务格局。在刑事领域,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起余件,涉及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等经济类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等职务类犯罪,以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暴力性犯罪,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聚众淫乱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大型集团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婚姻家庭领域,他为众多当事人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纠纷,以专业和耐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方面,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和解决方案。
担任法律顾问
高志博律师凭借其出色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建大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和私企。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他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防控等,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掩隐罪争取自首减刑期
在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家属在法院阶段才委托高志博律师。此时被告人已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量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法院阶段很难改变量刑结果。但高志博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检察院量刑漏洞。检察院以现场抓获未认定被告人自首情节,然而卷中显示是电话传唤,应属于自首情节。高律师抓住这一关键漏洞,在法院阶段据理力争,最终帮助被告人认定上自首情节,成功实现刑期降档,为其减少了刑期。此案件也凸显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重要性,提醒家属和当事人在该阶段应快速委托律师,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代理掩隐罪获缓刑
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高志博律师担任被告人辛某的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柏XX、辛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情节严重。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高志博律师提出,辛某对所转移钱款系犯罪赃款的性质不明知,且具有从犯、坦白、并代为退赔被害人的行为等辩护意见。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关于各被告人均系从犯且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赔诈骗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辩护意见。最终,被告人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高律师成功为其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撰写专业案例
高志博律师不仅是一名优秀的实务工作者,还是一位善于总结和分享经验的法律人。他亲自撰写刑事辩护诉讼实战技能和婚姻家庭诉讼实战技能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文章和成功案例。通过对这些文章和案例的撰写,他将自己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的经验和技巧进行了系统总结,不仅为自己的业务提升提供了帮助,也为同行们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社会职务贡献
作为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主任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高志博律师肩负着带领团队提升业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责任。同时,他还担任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始终坚守“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这一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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