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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139108139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
1、商品房是否是危房,可通过申请相关鉴定部门鉴定后,以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为由,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2、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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