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城里一家物业公司当保洁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昨天白天清洁高层楼梯时,脚下一滑摔下楼梯,造成两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用人单位同意认定工伤赔偿,现在停工留薪期间,是否还用当赔偿工伤生活费?

湖北 - 黄石 社保
1位律师回复

诉讼指导顾问

地区:湖北 - 黄石

1.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为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2.依据《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020-10-30 19:42:54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黄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徐州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