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一位孤寡老太太,年轻的时候死了丈夫,自己一个人将子女们抚养长大,现在几个子女成家立业搬出去居住,老太太却因身患重病不治身亡,现在遗留下来的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辽宁 - 丹东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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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 丹东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对方的配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0-10-29 17:5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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