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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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初通过签订购买买卖合同,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果现在支付全额购房款后房产却烂尾楼,现在上告县政府法院要求开发商归还购房款,结果开发商的抵押物被拍卖,我却没有优先受偿权,这是为什么?

新疆 - 塔城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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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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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一、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取决于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有抵押登记的就有优先受偿权;二、在均未办理过抵押登记的情况下,适用诉讼在先的原则,即先行诉讼的先受偿;三、如您的情况属于第二种,县政府的做法就无法律依据,但您还不能直接起诉县政府,因为县政府的做法侵害的是法院的执行权,并没有直接侵害您的权益;四、建议您继续要求法院执行本案件,执行房开商的其他财产。

2020-10-29 13:5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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