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好长一段时间,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还没有到期,结果现在公司就给倒闭了,所以我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浙江 - 台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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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调解法务团

地区:浙江 - 台州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0-08-29 00:1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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