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开工程机械的司机2015年春节前老板故意克扣我们两人每人一万元工资原因是说我们对他的机器不负责给他造成损失了是这样的我们在干活来了一个人说你们老板欠我钱不还你们别干了然后他强行在车上拆走了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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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常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你工作五年未签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4、只有在劳动者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赔偿责任。5、公司要你赔偿,公司应当举证证明,否则不能扣你工资。

2017-07-15 14:4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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