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间铺子于2011年8月购买于2012年12月31日缴费按照合同约定应在2013年3月11日拿到产权证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至今没有办理我与前妻在2013年5月3日离婚协议两人各一件铺子两间铺子夫妻双方各占50%的份额税务局的说由于产权证没有下来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婚内财产分割是免税的)这就意味我们要多交税?

陕西 - 延安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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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陕西 - 延安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即如果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由双方协商谁取得产权而另一方获得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做了公证,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够由该方单独享有,另一方无法获得补偿。

2020-04-16 18:11: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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