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水果的生意的,方便存货我租了一间临街的铺面。当时合同签的是三年。后来出租人过来说要收回房子我才知道我签的合同的房东不是房子的真正的主人,现在出租人要我交出房子,但合同的租赁期还没到,我一时也找不到铺面,我现在产生的损失应该跟谁索要?

安徽 - 马鞍山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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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维权顾问

地区:安徽 - 马鞍山

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2020-04-19 08:5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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