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租赁合同作废,意味着合同的权利义务结束了。
(2)常见的情况有这些:
(3)1.债务按约定履行:买卖双方按说好的完成房屋交易和租赁相关的事,像买房的付了房款,卖房的交了房子,租房的付了租金,房东提供了租赁房屋。
(4)2.合同解除:双方商量好解除合同;一方拖着重病债务,催了后在合理时间里还没做,另一方就能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没法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解除情况。
(5)3.债务相互抵销:双方都有到期债务,而且债务的东西种类、质量一样,就能抵销。
(6)4.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要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很难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把房屋相关权益提存。
(7)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不要债务人的债权了。
(8)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比如房屋买卖里,买房的和卖房的主体合并了。
(9)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025-04-18 07:54: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