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在干活的时候腿部发生了骨折,但是现在还在家里进行治疗,她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应该怎么样进行处理?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扣除吗?如果是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伤残户,享受哪些待遇?

山西 - 吕梁 工伤保险
1位律师回复

子女抚养处理法务

地区:山西 - 吕梁

骨折治疗后,没有产生后遗病症情况,一般为十级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会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支付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28 16:43:4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吕梁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