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小姨,去年离婚了,法院判决书里说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女方可以有探望的权利,可到了几个月后,小姨想看孩子,男方家里确却不让看,现在应该怎么办?

广西 - 百色 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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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解先锋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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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法律依据:1、【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20-03-22 20:1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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