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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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后,对方经常瞒着我就把钱借给他的那些好哥们,而且也不承担起做老公父亲的责任,孩子都是我一个人在照顾,现在感情破裂想要办理离婚,但是对方还不同意离婚,那必须分居两年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辽宁 - 本溪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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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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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分居两年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不是必须分居两年才可以提起诉讼。起诉离婚后,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对分居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0-03-03 04: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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