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单位工作了三年,现在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想留下他给他提高工资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他不同意,这种情况离职有没有补偿金?劳动法规定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

江西 - 赣州 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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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法务

地区:江西 - 赣州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0-02-29 18:0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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