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承包电路安装,对方要求到期交付一定的工程成果,对方向我支付费用,我与对方之间是不是成立承揽合同关系呢?现在我方按约定交付了工程成果,对方没有按约定支付尾款,对方是否构成违约,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广西 - 梧州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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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答疑法务

地区:广西 - 梧州


1.你方承包电路安装,向对方到期交付一定的工程成果,对方向你支付费用,你与对方之间成立承揽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你按约定交付了工程成果,对方没有按约定支付尾款,对方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根据《合同法》第107条,你可以要求对方马上按约定支付尾款并赔偿你的损失。
4.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尾款,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签订了承揽合同,则以合同内容为准,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则保存好有关可以证明承揽关系存在的证据
6.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019-11-27 12:1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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