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买他亲戚的一套房子,双方在6月初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七月中旬办理过户手续,我提前交付了一半的房款,没想到对方太靠谱了,临时反悔不卖房,可以要求对方退钱并赔偿吗?

四川 - 广元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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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法务团

地区:四川 - 广元


1、您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成立合同关系
2、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上建立的,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4、解除合同后,您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退款,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19-11-14 18: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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